问题 | 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不见了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人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所以,即使租赁合同不见了,也不会有太大影响,还是可以正常履行合同的。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处理纠纷 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处理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首选方式,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解决争议。 2.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在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中介机构的主持下进行,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3.仲裁: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4.诉讼: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争议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 三、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还有优先购买权吗 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承租人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网提醒您,承租人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