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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人员社保能不能转移
释义
    一、工伤人员社保能不能转移
    工伤保险一般不能进行转移。如果劳动者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则由新单位为其申报社保登记,并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可。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工伤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工伤保险缴费用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人员保险不能报销的药物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人员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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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