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借贷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约定还款期限; 2.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借据; 3.约定借款利率,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没有约定利息的,将视为无息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是适用的简易程序,则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下计算: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一般是三年。如果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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