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证据提供方式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的证据提供方式有哪些种类 离婚案件的证据提供方式有以下三个种类: 1.当事人自行收集后自己提交; 2.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收集后提交;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离婚案件的证据提供方式有哪些要求 法律网提醒,离婚案件的证据提供方式有以下要求: 1.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2.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3.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5.其他。 ![]() 三、离婚案件的证据提供方式有哪些依据 离婚案件的证据提供方式,法律依据包括《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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