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招标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招标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招标的具体程序如下: 1.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2.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3.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交底会议; 4.开标、评标、定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包括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如下: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 8.发包方式。 9.工程筹建情况。 三、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 2.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互对立。 4.合同的缔结有当事的自由意志支配。 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投资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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