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程反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工程反索赔的法律依据有: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怎样处理工程索赔 处理工程索赔流程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6.在索赔事件终了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工程索赔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示您,工程索赔的主要原则如下: 1.合法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2.合理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3.实效性原则,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 4.协商处理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