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笔迹鉴定要本人到场吗 |
释义 |
一、笔迹鉴定要本人到场吗 笔迹鉴定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申请,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办理,笔迹鉴定是文书司法鉴定类型之一,是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笔迹与绘画中的反映,用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笔迹鉴定主要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模仿笔迹、绘画笔迹。 二、笔迹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笔迹鉴定的办理是根据实际的案件需要而定的,一般是由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一方提出笔迹鉴定的申请,由具有一定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操作,但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应当是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出的,不应当由一方自己决定。 三、怎么做笔迹鉴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笔迹鉴定要本人到场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笔迹鉴定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申请,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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