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公司投诉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快递公司投诉找哪个部门 不同快递公司投诉方式不同,如果联系快递公司无果,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 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12305”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123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还应当公示暂停原因、暂停时间和应急措施。 二、寄快递口头约定是否受法律保护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快递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快递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快递业务就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无论哪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冒领被快递快递员需担责吗 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一般根据所丢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针对快递公司投诉找哪个部门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因为现在快递行业的发展可谓是势如破竹,不同类型的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因此不同的快递公司投诉方式不同,如果联系快递公司还得不到解决,可以拨打“12305”向邮政部门进行投诉。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2]《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4]《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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