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的要件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指的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成立的平等原则 合同成立的平等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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