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工伤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程序是: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三、工伤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材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如果需要转外就医,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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