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方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
释义 | 一、三方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1.签订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 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2.主体不同: 三方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3.内容不同: 三方协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4.目的不同: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 三方协议: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典》等。 劳动合同: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二、恶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或者支付双倍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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