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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限
释义
    一、个人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 亩。土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
    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每 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
    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章)
    承租方: 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三、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人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限的相关内容,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要根据土地的具体用途来确定,且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一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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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