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不给孩子探视权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不给孩子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司法实践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二、不给探视权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让对方探视一般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拒绝其行使探视权。那么引起对方起诉就有可能会败诉甚至导致抚养权变更。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一)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二)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三)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三、离婚怎么争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 (一)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二)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三)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四)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五)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六)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七)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八)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问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什么情况下不给孩子探视权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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