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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具体规定
释义
    一、刑事诉讼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具体规定
    《刑事诉讼法》对此并没有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自诉案件吗
    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
    我国法律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罪在量刑时会根据其伤害的财产数额判处刑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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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