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安置房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指的是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给不同的买家,又或者是售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指的是卖家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当房子的所有权有多个人时,房子在出售时,同等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 4、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指的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 5、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在进行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本应持按质论价的原则,按照房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私有房评价标准来商议价格,于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6、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二、安置房转让协议 安置房转让协议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XXX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甲方安置房属XX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XX小区的房产,房号为XX楼XX单元XX室,主房屋面积为XXX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XX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2、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XXX元整(大写:XXX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4、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XXX,账号XXX或农村合作银行卡:XXXXX。 5、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6、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三、安置房转让要缴纳营业税吗 1、买卖不满5年的拆迁安置房需要交营业税。 2、营业税,法定税率是5%。 (1)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通过拆迁安置取得的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按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安置房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购买安置房时,需要了解安置房的背景,特别是产权问题,如果存在产权问题的,最好不要购买,很容易产生纠纷,在确定购买时需要依法签订好安置房转让合同并办理好过户手续,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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