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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少分遗产
释义
    一、什么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少分遗产
    在以下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可能会少分遗产:
    1.当继承人之间协商进行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对部分继承人少分遗产。
    2.如果继承人具有抚养能力与条件,但却未尽到扶养义务,那么在遗产分配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3.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继承人,例如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在分配遗产时得到适当的照顾,甚至可以多分。
    5.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进行不均等的分配。
    二、什么行为会导致遗产继承权的丧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下行为会导致遗产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然而,如果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但在事后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者在遗嘱中仍被列为继承人,那么该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
    
    三、房产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
    房产遗产的继承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当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2.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那么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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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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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