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场设立的法律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赌场设立的法律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场设立的立案标准: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组织未成年参与犯罪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赌场设立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判断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要件是: 1.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 三、赌场设立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赌场设立证据有以下: 1.与案件事实证明有关的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