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预防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发生 |
释义 | 一、如何预防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发生 预防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发生的方式是: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严厉惩戒。对交付事实严格审查,通过立、审、执各部门的加强协调配合来预防虚假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二、虚假诉讼罪法院作出判决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对于虚假诉讼该如何报案 虚假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审理该虚假诉讼的法院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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