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关于房产的规定 |
释义 | 一、新民法典关于房产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解释,婚前一方承租、婚后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这一规定保障了婚姻关系中,双方对于共同投入的房产拥有平等的权益。即便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法律也确保了非登记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二、夫妻共有房产的处分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即便第三方善意购买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请求将不被人民法院支持。 此规定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避免因私人关系纠纷影响第三方权益。但若此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人民法院将支持受损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 三、父母赠与房产的处理 关于婚前父母赠与及婚后父母购置房屋的出资,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1.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视为对个人的赠与,除非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2.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应依照双方约定处理,无约定或不明时,将依照民法典相关原则处理。 3.此外,一方赠与房产给另一方,赠与方可在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但人民法院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处理另一方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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