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确权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确权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村民需要向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这是整个确权流程的开始。 2.国土资源所(分局)会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如果经审核无异议,国土资源局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会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阶段,需要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会颁发土地证书,标志着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的结束。 二、农村土地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但有一些限制。 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集体成员,不能转让给非集体成员。 2.转让的土地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3.但是,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可以是个例外。 4.在转让过程中,双方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期限、价格等条款。同时,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手续,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三、农村土地权利继承情况 关于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有一定的限制。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也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不再与承包户共同生活的,或者已经拥有其他稳定的生活来源的,他们可能不再享有继承权。 4.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该土地的,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但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你对农村土地权益问题还有哪些疑问?法律网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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