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
释义 |
一、哪些人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有权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包括有: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周期有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周期有两个月至三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不给怎么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不给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一般会采取扣押、冻结、查封当事人财产等措施来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抵扣赔偿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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