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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1.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单位在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时,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2.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劳动者有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4.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劳动者解约获补偿情形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获得补偿。
    但如果劳动者因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则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
    1.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迫使劳动者签订无效劳动合同,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退休解约补偿金规定
    1.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会依法终止,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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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