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倍的经济补偿金。 2.这些情况通常包括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3.然而,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解除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劳动者工龄的双倍,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二、劳动者获补偿金情形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1.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即被解雇。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而单位提前解雇员工,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无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届满,单位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都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 三、不予支付补偿金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且未造成失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因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现在你是否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解更多信息,不妨阅读法律网更多法律文章,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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