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钱离婚后妻子还需要还吗 |
释义 | 一、丈夫欠钱离婚后妻子还需要还吗 丈夫欠钱离婚后妻子还要不要还要分情况: 1.如果该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妻子没有责任共同承担; 2.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妻子有责任共同承担。 虽推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同时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之规定。 二、夫妻离婚债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夫妻离婚债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时双方有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网提醒您,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三、离婚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债务一方不承认的,则另一方需要对其主张进行举证。 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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