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最根本的区别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最根本的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最根本的区别有以下方面: 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2.合同主体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为特殊主体,法律对承包人有特殊要求,即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而一般承揽合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为一般主体。 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 1.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承揽人保密义务。承揽人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 三、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包括: 1.加工合同。 2.定作合同。 3.修理合同。 4.复制合同。 5.测试合同。 6.检验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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