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介绍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原劳动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另外,该309号文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编辑推荐: 工作满十年如何签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视为无期限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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