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开委托书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公证处开委托书需要多长时间 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具体时间以实际办理为准。 二、公证处委托书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已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与委托书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 (三)委托书文本; (四)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处开委托书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公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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