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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应该怎么分割
释义
    一、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应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分割方法是: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离婚时共同的股份转让后有什么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共同的股份转让后,当事人成立新的股东,股东有以下权利:
    1.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从公司经营中获得收益,这通常表现为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2.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以便于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
    3.参与决策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过程。
    4.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股东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这些人员的报酬事项进行审议。
    
    三、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分割要多久
    离婚时共同的股份分割要3个月或6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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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