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州九级工伤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达州九级工伤如何计算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等等。 二、没有工伤保险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的,工伤九级伤残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离职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三、九级工伤的赔偿公司不给怎么办 工伤赔偿公司不给的解决办法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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