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区停车位收费合法么 |
释义 |
一、厂区停车位收费合法么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一)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民法典》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及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基于上述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的分析,总结如下: (一)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二)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三)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二、停车位收费的内容有哪些 通常来说,地面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停车服务费(业主给物业公司的佣金);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协商处理。也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区别制定指导价。 第二部分:车位维修养护费(物业公司的成本);车位日常维修养护发生的费用。 第三部分:收益。因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并不是每一位业主都有车位,有车的业主使用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位应该是有偿的,这也符合公平原则。除非业主大会同意有车的业主无偿使用停车位。至于收费标准,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经营,这部分收益在弥补车位维修养护费用之外还有剩余的,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以上三部分内容,最好在《停车服务协议》中分别单独体现,尤其是停车服务费与停车收益要分别约定。 三、小区收停车费怎么投诉 小区收取不合法或高额收取停车费且经协商不赔偿损失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厂区停车位收费合法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对于厂区停车位收费是否合法,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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