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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的法律解释
释义
    一、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的法律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的法律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怎么认定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认定: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在校学生之间相互殴打,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伤害后果较轻的;
    5.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三、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
    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
    1.殴打他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均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律网提醒您,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3.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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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