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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交物业费会被怎么处理
释义
    一、拒交物业费会被怎么处理
    1.如果不交物业费,有正当理由的话,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赔偿;
    2.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可能会被物业公司起诉,除了缴纳物业费外,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缴纳违约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原则
    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法律网提醒,物业管理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5.公平原则。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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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