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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流程是什么样的
释义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流程是什么样的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流程是: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的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检察院批捕一般需要七天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的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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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