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判刑的区别如下: 1.判刑包含拘役,拘役属于判刑的一种,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 2.拘役时间比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 3.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判刑的刑罚有轻有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二、拘役的条件 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2.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期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三、被判处拘役可以宣告缓刑吗 法律网提醒您,被判拘役的可以宣告缓刑。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2.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时符合宣判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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