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多长时间内办 |
释义 | 一、出生证明多长时间内办 新生儿出生证明必须一个月内办理。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理出生证明有什么用途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用途有: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三、没有办理出生证明能给孩子上户口吗 没有办理出生证明能给孩子上户口,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亲子关系凭证和相关旁证,向拟落户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法律网提醒您,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