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如何区别 |
释义 | 一、医疗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的角度,非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赔偿主要依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则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则。 2.在鉴定程序上,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必须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3.在赔偿项目上,两者也存在差异。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包含12项,其中后者还增加了“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 二、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在医疗损害赔偿中,医疗机构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承担赔偿责任。当患者出现以下情形时,医疗机构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了合理诊疗义务; 3.及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限制,导致难以进行诊疗。 这些免责情形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三、因医疗器械缺陷受损害患者的索赔对象 1.当患者因医疗器械缺陷受到损害时,他们可以选择向医疗机构索赔,也可以直接向医疗器械的生产者索赔。 2.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多个责任方请求赔偿。 3.医疗机构在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4.这一规定确保了患者能够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对医疗损害赔偿还有疑问吗?法律网提供一站式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你解决医疗纠纷,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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