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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缓刑考验期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一、对缓刑考验期的规定有哪些
    缓刑考验期要遵循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二、缓刑考验期怎样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缓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上述条件需同时符合,缺一不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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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