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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集体财产的保护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民法典关于集体财产的保护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民法典对集体所有财产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1.集体所有的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或破坏这些财产。
    2.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了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集体成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这些决定。
    二、集体财产所有权界定
    1.集体财产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我国所有权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类型,体现了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2.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组织,如区域性集体组织、合作社组织等。这些组织的成员共同拥有并管理集体财产,确保其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3.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各种资源,如森林、山岭等,以及基础设施,如土地、农田水利等。这些财产对于集体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侵害集体财产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或破坏集体所有的财产。如果发生这类行为,侵权者将需要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1.如果集体财产受到损害,侵权者必须赔偿受损的财产价值,以恢复集体组织的经济权益。
    2.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作出的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决定,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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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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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