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财产继承权办理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放弃财产继承权办理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必须提供一份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愿。 3.如果没有作出书面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二、房产权继承办理流程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程序相对复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需要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同时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在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3.持有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文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4.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并换领新的产证,在这一过程中,还需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以及《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确保办理流程合法合规。 三、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代理人需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如遗嘱、继承协议等; 4.涉及财产关系的,还需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5.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还需提供其他与申请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 通过本篇文章,我们对放弃财产继承权办理所需材料、房产权继承办理流程以及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你对继承办理流程还有疑问吗?或有其他法律难题?法律网专业律师随时在线,为你解答疑惑,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八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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