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如何正确书写欠条 |
释义 | 一、具体如何正确书写欠条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也被称为“白条”。 在日常生活中,欠条是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的字据,是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要正确书写欠条,必须注意欠条的格式和书写要求。 二、欠条书写格式要求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应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或者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 2.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如果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要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 三、注意事项及法律依据 在书写欠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不可潦草从事,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 3.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同时,钱款数字要大写,以避免误解。 在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了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书写欠条时有哪些常见错误?快来法律网了解更多,避免陷入法律误区。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随时向法律小助手提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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