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必须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 3.医患双方之间必须存在医疗行为;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在过错支配下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这五个要素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一规定为医疗损害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 1.过错责任是指,如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而过错推定责任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或者隐匿病历资料等,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还规定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 ![]() 三、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1)在医疗事故责任中,过错责任原则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 (2)根据过错的程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赔偿责任的范围。 2.无过错责任原则则是指,不因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原则主要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如危险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 3.公平责任原则也是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之一。 它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情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的一种归责原则。 你是否在医疗过程中遭受过损害?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有助于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咨询和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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