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包括什么
释义
    一、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包括什么
    让与人与脱离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不再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采用何种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书面通知或者口头通知,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生效需要需具备的条件:
    1.存在有效的债权。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2.存在可让与的债权。
    3.存在有效的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3: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