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售后是否可以继续出租了 |
释义 | 一、房屋出售后是否可以继续出租了 房屋出售后可以继续出租。法律网提醒,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当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并不影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承租该房屋,直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同时,如果出租人出售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还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出售后出租协议怎么写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 2.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情况、配备的设施和设备等。 3.租赁期限:约定租赁的时间段,以及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如续租或归还房屋。 4.房租及支付方式:明确房屋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 5.房屋修缮责任:约定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修理责任的归属,以及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的处理方式。 6.房屋状况变更: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否可以对房屋进行改动或装修,并明确需要出租人同意的情况。 7.转租的约定:如果允许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明确转租的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8.违约责任:规定在租赁期间内,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处罚方式。 ![]() 三、房屋出售后出租物业费如何付 租房物业费一般由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方交付,出租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即承租方交付,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方拒绝交付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交付。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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