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与子女继承顺序是哪些 |
释义 | 一、配偶与子女继承顺序是哪些 配偶和子女均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5.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如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中应该给予照顾。 二、配偶与子女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1.继承人之间的自行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配偶与子女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是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遗赠继承的,则有时间限制,继承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表示,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有作出表示的,则会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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