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如何办 |
释义 | 一、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如何办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为: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的意思是指民间借贷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者其他的原因,债权人愿意在债务人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将贷款借于债务人。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对抵押物不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三、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能起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后,仍然可以起诉。在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当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权人认为有必要起诉,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和保证人履行其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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