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死刑前可以见家属吗 |
释义 | 一、执行死刑前可以见家属吗 执行死刑前可以见家属,如果在死刑执行阶段,近亲属可以申请会见,但在死刑复核程序是不能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第四百二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三、死刑执行可以减刑吗 依法判处死刑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减刑的,但是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满足一定条件还是能减刑的。法律网提醒您,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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