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产继承过户需带什么资料去 |
释义 | 一、父母房产继承过户需带什么资料去 父母房产继承过户需带以下资料去: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4.继承公证书等。 二、父母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收取什么费用 父母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收取的费用是: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包括基本评估费用、附加评估费用、税费和政府规费等。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 三、父母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多久时间完成 父母房产继承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房产继承过户需持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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