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果树动迁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果树动迁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果树动迁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 1.国家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每亩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 2.新鲜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年龄不足2年的,每株补偿30元; 3.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 4.在3到6年内含6年每株280元; 5.在6到40年内含40年,450元每株树龄; 6.每株350元,树龄超过40年。 二、果树动迁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标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果树动迁补偿得协议的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