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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起仲裁后多久能开庭审理
释义
    一、提起仲裁后多久能开庭审理
    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仲裁也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事后又有仲裁协议的,是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是需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裁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提起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仲裁所需的材料如下;
    1.仲裁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关于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仲裁协议。
    5.其它证据材料。
    
    三、提起仲裁需要花钱吗
    1.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其它仲裁需要收费。
    2.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3.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预付金额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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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