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同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个人债务处理的方式是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如果是当事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以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同居期间个人债务认定范围 1.未经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未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3.一方擅自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承担的债务。  三、同居期间个人债务可以约定共同偿还吗 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属于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具有偿还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